烏洛托品溶液
國藥準字H45021084
化學藥品
桂林長圣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國產(chǎn))
OTC甲類
下丘腦多汗癥,下丘腦多汗,臭汗癥,臭汗,腋臭,狐臭,腋臭,多汗癥,皮層性多汗癥,絕汗,
烏洛托品。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1ml:395mg*12ml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外用。
1.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適量,用手指均勻涂于患處。
2.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適量涂搽腋下。
1.腎功能不全者。
2.嚴重肝功能障礙者。
3.脫水患者。
2.嚴重肝功能障礙者。
3.脫水患者。
1.本品僅供外用,切忌入口。
2.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2.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yī)師咨詢。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尚不明確。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尚不明確。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本品具有殺菌、收斂、止汗作用。
口服后經(jīng)胃腸道吸收,可迅速分布到各組織和體液中。當尿液pH為5.6時,服用烏洛托品、烏洛托品馬尿酸鹽、烏洛托品杏仁酸鹽(腸溶衣片)后,尿中甲醛濃度達峰時間分別為0.5~1.5h、2h、3~8h。藥物可迅速經(jīng)腎臟隨尿液排出,當pH為5時約90%在24h內(nèi)排出,其中排出的甲醛約20%。腎功能不全者可致本藥蓄積,并產(chǎn)生毒性,同時尿中甲醛濃度也降低。40%馬尿酸鹽和杏仁酸鹽在8h內(nèi)由腎小球過濾和腎小管分泌。
密封,干燥處保存。
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