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鈉
國藥準字H20044651
化學藥品
成都天臺山制藥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本品主要成份為三磷酸胞苷二鈉。
本品用于顱腦外傷后綜合癥及其后遺癥的輔助治療。
20mg
偶有發(fā)熱?皮疹,停藥后消失。極少數(shù)病人出現(xiàn)一過性輕度谷丙轉氨酶升高,停藥后恢復正常。本藥對竇房結有明顯抑制作用。
臨用前,加氯化鈉注射液溶解。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0~40mg。
1. 病竇綜合征、竇房結功能不全者禁用,緩慢性心律失常禁用。
2.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 嚴禁靜脈推注。
2. 靜脈滴注時,滴速不可過快,否則會引起興奮,呼吸加快,頭暈、頭脹、胸悶及低血壓等。
3.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4. 癲癇患者慎用。
5. 心肌梗死、腦出血急性期慎用。
6. 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2. 靜脈滴注時,滴速不可過快,否則會引起興奮,呼吸加快,頭暈、頭脹、胸悶及低血壓等。
3.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4. 癲癇患者慎用。
5. 心肌梗死、腦出血急性期慎用。
6. 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遵醫(yī)囑。
老年肝腎功能下降,應慎用,劑量遵醫(yī)囑。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三磷酸胞苷二鈉為輔酶類藥,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機體內參與磷脂類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謝,是腦磷脂合成與核酸代謝的中間產(chǎn)物和能量來源。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shù)據(jù)。
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12個月